国家发改委.电力价格改革
2016/3/30 16:26:41
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施子海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,电力价格改革的总体思路是“管住中间,放开两头”,推进市场化。输配电价改革就是“管住中间”的关键改革措施,目的是转变对电网企业的监管模式,打破电网在“买电”和“卖电”两头的“双重垄断”,为电力价格市场化奠定基础。
《征求意见稿》提出,要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建设试点工作,积极开展竞争性市场试点。对于向国家发改委、国家能源局申请或已批准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地区,要尽快组建领导小组和工作组。制定和完善包含中长期交易和现货交易的电力市场试点方案,明确组建电力交易机构牵头单位,制定和批准本地区电力交易机构章程,并督促尽快组建本地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,建设功能健全、运行可靠的电力调度交易一体化的技术支持系统,力争尽快开展电力中长期和现货交易。
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称,电改并没有,也不应设置降低电价的目标。但是价格领域的输配电价改革,通过新的方案核定输配电成本,客观上将挤出电网企业原有不相关的成本,降低输配电价格,为下游电价下调留出空间。施子海昨日就称,去年试点的5省区输配电价降价空间达到55.6亿元。
国家发改委推进市场化2016年我们首先就是要扩大范围,目前已经发了通知要把范围扩大到北京、天津、冀南、冀北、山西、陕西、江西、湖南、四川、重庆、广东、广西等12个省级电网。我们要进一步解决问题,比如说,怎样更科学的了解到电网企业的经营信息,怎样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管从而建立起更好的制度。包括制定输配电价的定价办法、定价规则。
在美国许多区域电力市场开始改革之前,会看到大量跨区域的电力经济交换,特别是不同公用事业公司之间,这种情况可追溯到20世纪上半叶。实现这种跨州或跨区电力交换的契约制度远比当前中国的情况完善,既有比较灵活的短期经济交换合同,又有比较严格的固定制度安排,比如强电力库。即便如此,也没人称之为其促进电力竞争,而只是实现了更好的协作经济性。
把电力事业推向新高潮,在电网建设投资中,主网投资的核心指标是用电量增速,2014年我国的GDP同比增长7.4%,全年用电增速3.8%,增幅较2013年均有所下降。随着这一指标的下移,加之基本网架建设的日益完善,投资的重点必将向配网转移,这一点与《文件》中提到的推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是吻合的。
《征求意见稿》提出,要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建设试点工作,积极开展竞争性市场试点。对于向国家发改委、国家能源局申请或已批准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地区,要尽快组建领导小组和工作组。制定和完善包含中长期交易和现货交易的电力市场试点方案,明确组建电力交易机构牵头单位,制定和批准本地区电力交易机构章程,并督促尽快组建本地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,建设功能健全、运行可靠的电力调度交易一体化的技术支持系统,力争尽快开展电力中长期和现货交易。
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称,电改并没有,也不应设置降低电价的目标。但是价格领域的输配电价改革,通过新的方案核定输配电成本,客观上将挤出电网企业原有不相关的成本,降低输配电价格,为下游电价下调留出空间。施子海昨日就称,去年试点的5省区输配电价降价空间达到55.6亿元。
国家发改委推进市场化2016年我们首先就是要扩大范围,目前已经发了通知要把范围扩大到北京、天津、冀南、冀北、山西、陕西、江西、湖南、四川、重庆、广东、广西等12个省级电网。我们要进一步解决问题,比如说,怎样更科学的了解到电网企业的经营信息,怎样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管从而建立起更好的制度。包括制定输配电价的定价办法、定价规则。
在美国许多区域电力市场开始改革之前,会看到大量跨区域的电力经济交换,特别是不同公用事业公司之间,这种情况可追溯到20世纪上半叶。实现这种跨州或跨区电力交换的契约制度远比当前中国的情况完善,既有比较灵活的短期经济交换合同,又有比较严格的固定制度安排,比如强电力库。即便如此,也没人称之为其促进电力竞争,而只是实现了更好的协作经济性。
把电力事业推向新高潮,在电网建设投资中,主网投资的核心指标是用电量增速,2014年我国的GDP同比增长7.4%,全年用电增速3.8%,增幅较2013年均有所下降。随着这一指标的下移,加之基本网架建设的日益完善,投资的重点必将向配网转移,这一点与《文件》中提到的推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是吻合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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